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
译文
河东人薛存义将要启程,我准备把肉放在盘子里,把酒斟满酒杯,追赶进而送到江边,请他喝,请他吃,并且告诉说:“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,你知道地方官的职责吗?(他们是)老百姓的仆役,并不是来役使老百姓的。凡是靠土地生活的人,拿出田亩收入的十分一来雇佣官吏,目的是让官吏为自己主持公道。现在自己做官的接受了老百姓的俸禄却不认真给他们办事,普天之下到处都是。哪里只是不认真?而且还要贪污、敲诈等行径。假若雇一个干活的人在家里,接受了你的报酬,不认真替你干活,而且还盗窃你的财物,那么你必然很恼怒进而赶走、处罚他。现在的官吏大多是像这样的,而百姓却不敢尽情地把愤怒发泄出来并责罚他们,这是为什么呢?情势不同啊。地位情况不同而道理一样,对我们的老百姓该怎么办?有明于事理的人,能不惶恐并敬畏吗?”
薛存义代理零陵县令两年了。每天很早便起床工作,晚上还在考虑问题,辛勤用力而耗费心血,打官司的都得到公平处理,缴纳赋税的都均衡合理,老的少的都没有内怀欺诈或外露憎恶的,他的行为的确没有白拿俸禄了,他知道惶恐和敬畏也明白无误。
我低贱并且被贬谪。不能在官员的评议中参与什么评议,在他临行的时候,因此,赠给酒肉而再加上这些赠言。
注释
(1)河东:今山西省永济县。
(2)将行:将要离开(零陵)。
(3)柳子:作者柳宗元自称。
(4)载肉于俎(zǔ):把肉放在器物里。载:承。俎:古代放肉的器物。
(5)崇酒於觞(shāng):在酒杯里倒满了酒。崇:充实,充满,这里作动词用。
(6)浒(hǔ):水边。
(7)饮(yìn)食(sì)之:请他喝,请他吃。给……吃,喝
(8)凡吏于土者:所有在地方上做官的人。吏,做官,作动词用。
(9)若知其职乎:你知道他们的职责吗?若:你。其:指代“凡吏于土者”。
(10)民之役:百姓的仆役。役,仆役,作名词。
(11)役民:奴役人民,驱使人民。役:奴役,作动词用。
(12)凡民之食于土者:所有依靠土地生活的人。定语“食于土者”后置,中心词为“民”,倒装句式。
(13)出其十一佣乎吏:拿出他收入的十分之一来雇佣官吏。意思是:人民给官府纳赋税,官吏的俸禄就从赋税中出。
(14)使司平于我也:让官吏给我们百姓办事。司:官吏。平:治理。我:指代“民”、百姓。
(15)我受其直:我(官吏)接受了他们(百姓)的报酬。我:指代“吏”。直:同“值”,指官吏所得的俸禄。
(16)怠其事者:不认真给他们办事的。怠:懈怠。轻忽。其:指代人民。
(17)岂惟怠之:还不仅仅是玩忽职守。岂:语气助词,难道。唯:只。之:指代“其事”,即“民之事”。
(18)盗之;窃取百姓钱财,盗:指贪污和敲诈勒索。之:指代人民。
(19)向使佣一夫于家:假若你家里雇佣一个仆人。向使:假若。
(20)黜(chù)罚:责罚、逐出。黜,就官吏而言,是降职或罢免的意思。这里是指主黜仆,可解释为“逐出”。
(21)肆:爆发出来,表示出来。
(22)势不同也:官与民的关系,情势不同于主与仆的关系。意思是:人民没有办法黜罚官吏。
(23)如吾民何:对于老百姓能怎么样呢?如……何,文言固定格式,把……怎么样。
(24)达于理者:通达事理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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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宗元(773年-819年),字子厚,唐代河东(今山西运城)人,杰出诗人、哲学家、儒学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著名作品有《永州八记》等六百多篇文章,经后人辑为三十卷,名为《柳河东集》。因为他是河东人,人称柳河东,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,又称柳柳州。柳宗元出身河东柳氏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柳”,与韩愈并称为“韩柳”,与王维、孟浩然、韦应物并称“王孟韦柳”。柳宗元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余篇,其文的成就大于诗。骈文有近百篇,散文论说性强,笔锋犀利,讽刺辛辣。
宣德间,宫中尚促织之戏,岁征民间。此物故非西产;有华阴令欲媚上官,以一头进,试使斗而才,因责常供。令以责之里正。市中游侠儿得佳者笼养之,昂其直,居为奇货。里胥猾黠,假此科敛丁口,每责一头,辄倾数家之产。
邑有成名者,操童子业,久不售。为人迂讷,遂为猾胥报充里正役,百计营谋不能脱。不终岁,薄产累尽。会征促织,成不敢敛户口,而又无所赔偿,忧闷欲死。妻曰:“死何裨益?不如自行搜觅,冀有万一之得。”成然之。早出暮归,提竹筒丝笼,于败堵丛草处,探石发穴,靡计不施,迄无济。即捕得三两头,又劣弱不中于款。宰严限追比,旬余,杖至百,两股间脓血流离,并虫亦不能行捉矣。转侧床头,惟思自尽。
时村中来一驼背巫,能以神卜。成妻具资诣问。见红女白婆,填塞门户。入其舍,则密室垂帘,帘外设香几。问者爇香于鼎,再拜。巫从旁望空代祝,唇吻翕辟,不知何词。各各竦立以听。少间,帘内掷一纸出,即道人意中事,无毫发爽。成妻纳钱案上,焚拜如前人。食顷,帘动,片纸抛落。拾视之,非字而画:中绘殿阁,类兰若;后小山下,怪石乱卧,针针丛棘,青麻头伏焉;旁一蟆,若将跃舞。展玩不可晓。然睹促织,隐中胸怀。折藏之,归以示成。
成反复自念,得无教我猎虫所耶?细瞻景状,与村东大佛阁逼似。乃强起扶杖,执图诣寺后,有古陵蔚起。循陵而走,见蹲石鳞鳞,俨然类画。遂于蒿莱中侧听徐行,似寻针芥。而心目耳力俱穷,绝无踪响。冥搜未已,一癞头蟆猝然跃去。成益愕,急逐趁之,蟆入草间。蹑迹披求,见有虫伏棘根。遽扑之,入石穴中。掭以尖草,不出;以筒水灌之,始出,状极俊健。逐而得之。审视,巨身修尾,青项金翅。大喜,笼归,举家庆贺,虽连城拱璧不啻也。上于盆而养之,蟹白栗黄,备极护爱,留待限期,以塞官责。
成有子九岁,窥父不在,窃发盆。虫跃掷径出,迅不可捉。及扑入手,已股落腹裂,斯须就毙。儿惧,啼告母。母闻之,面色灰死,大惊曰:“业根,死期至矣!而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!”儿涕而去。
未几,成归,闻妻言,如被冰雪。怒索儿,儿渺然不知所往。既而得其尸于井,因而化怒为悲,抢呼欲绝。夫妻向隅,茅舍无烟,相对默然,不复聊赖。日将暮,取儿藁葬。近抚之,气息惙然。喜置榻上,半夜复苏。夫妻心稍慰,但儿神气痴木,奄奄思睡。成顾蟋蟀笼虚,则气断声吞,亦不复以儿为念,自昏达曙,目不交睫。东曦既驾,僵卧长愁。忽闻门外虫鸣,惊起觇视,虫宛然尚在。喜而捕之,一鸣辄跃去,行且速。覆之以掌,虚若无物;手裁举,则又超忽而跃。急趋之,折过墙隅,迷其所在。徘徊四顾,见虫伏壁上。审谛之,短小,黑赤色,顿非前物。成以其小,劣之。惟彷徨瞻顾,寻所逐者。壁上小虫忽跃落襟袖间,视之,形若土狗,梅花翅,方首,长胫,意似良。喜而收之。将献公堂,惴惴恐不当意,思试之斗以觇之。
村中少年好事者,驯养一虫,自名“蟹壳青”,日与子弟角,无不胜。欲居之以为利,而高其直,亦无售者。径造庐访成,视成所蓄,掩口胡卢而笑。因出己虫,纳比笼中。成视之,庞然修伟,自增惭怍,不敢与较。少年固强之。顾念蓄劣物终无所用,不如拼博一笑,因合纳斗盆。小虫伏不动,蠢若木鸡。少年又大笑。试以猪鬣毛撩拨虫须,仍不动。少年又笑。屡撩之,虫暴怒,直奔,遂相腾击,振奋作声。俄见小虫跃起,张尾伸须,直龁敌领。少年大骇,急解令休止。虫翘然矜鸣,似报主知。成大喜。方共瞻玩,一鸡瞥来,径进以啄。成骇立愕呼,幸啄不中,虫跃去尺有咫。鸡健进,逐逼之,虫已在爪下矣。成仓猝莫知所救,顿足失色。旋见鸡伸颈摆扑,临视,则虫集冠上,力叮不释。成益惊喜,掇置笼中。
翼日进宰,宰见其小,怒呵成。成述其异,宰不信。试与他虫斗,虫尽靡。又试之鸡,果如成言。乃赏成,献诸抚军。抚军大悦,以金笼进上,细疏其能。既入宫中,举天下所贡蝴蝶、螳螂、油利挞、青丝额一切异状遍试之,莫出其右者。每闻琴瑟之声,则应节而舞。益奇之。上大嘉悦,诏赐抚臣名马衣缎。抚军不忘所自,无何,宰以卓异闻。宰悦,免成役。又嘱学使俾入邑庠。后岁余,成子精神复旧,自言身化促织,轻捷善斗,今始苏耳。抚军亦厚赉成。不数年,田百顷,楼阁万椽,牛羊蹄躈各千计;一出门,裘马过世家焉。
异史氏曰:“天子偶用一物,未必不过此已忘;而奉行者即为定例。加以官贪吏虐,民日贴妇卖儿,更无休止。故天子一跬步,皆关民命,不可忽也。独是成氏子以蠹贫,以促织富,裘马扬扬。当其为里正,受扑责时,岂意其至此哉!天将以酬长厚者,遂使抚臣、令尹,并受促织恩荫。闻之:一人飞升,仙及鸡犬。信夫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