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彩云飞逝,碧霞漫天,心中惆怅有人知道多少。看不见合欢花,只能独自依在相思树旁。
与伊人道别的场景历历在目,内心的情感也说不清楚。心甘情愿地到深夜,去数尽那绵长的相思雨。
注释
生查(zhā)子:唐教坊曲名。调见《尊前集》。仄韵,双调,四十字,上下片各为一首仄韵五言绝句。单数句不是韵位,但末一字限用平声,在双数句用韵。始见韦应物词。生查子,又名《楚云深》、《相和柳》、《睛色入青山》、《梅溪渡》、《陌上郎》、《遇仙楂》、《愁风月》、《绿罗裙》等。
彩云飞:彩云飞逝。
碧落:道家称东方第一层天,碧霞满空,叫做“碧落”。后泛指天上。
合欢花:别名夜合树、绒花树、鸟绒树,落叶乔木,树皮灰色,羽状复叶,小叶对生,白天对开,夜间合拢。
相思树:相传为战国宋康王的舍人韩凭和他的妻子何氏所化生。据晋干宝《搜神记》卷十一载,宋康王舍人韩凭妻何氏貌美,康王夺之,并囚凭。凭自杀,何氏投台而死,遗书愿以尸骨与凭合葬。王怒,弗听,使里人埋之,两坟相望。不久,二冢之端各生大梓木,屈体相就,根交于下,枝错于上。又有鸳鸯雌雄各一,常栖树上,交颈悲呜。宋人哀之,遂号其木曰“相思树”。后以象征忠贞不渝的爱情。
判得:心甘情愿地。
厌厌(yān yān):绵长、安静的样子。
参考资料:
卢氏的去世,彻底打碎了纳兰的生活,这个多情种,把卢氏病逝的责任归到自己身上。也正是因此,他的词风大转,写下了无数叫人肝肠寸断、万古伤怀的悼亡之词。这一首《生查子》,写于卢氏去世之后,是天上人间的差别。
本节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。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上片首句一出,迷惘之情油然而生。“惆怅彩云飞,碧落知何许?”彩云随风飘散,恍然若梦,天空这么大,会飞到哪里去呢?可无论飞到哪里,我也再见不到这朵云彩了。此处运用了托比之法,也意味着词人与恋人分别,再会无期,万般想念,万分猜测此刻都已成空,只剩下无穷尽的孤单和独自一人的凄凉。人常常为才刚见到,却又转瞬即逝的事物所伤感,云彩如此,爱情如此,生命亦如此。“合欢花”与“相思树”作为对仗的一组意象,前者作为生气的象征,古人以此花赠人,谓可消忧解怨。后者却为死后的纪念,是恋人死后从坟墓中长出的合抱树。同是爱情的见证,但词人却不见了“合欢花”,只能空依“相思树。”更加表明了纳兰在填此词时悲伤与绝望的心境。
下片显然是描写了词人为情所困、辗转难眠的过程。“总是别时情”,在词人心中,与伊人道别的场景历历在曰,无法忘却。时间过得愈久,痛的感觉就愈发浓烈,越不愿想起,就越常常浮现在心头。“那得分明语”,更是说明了词人那种怅惘惋惜的心情,伊人不在,只能相会梦中,而耶些纷繁复杂的往事,又有谁人能说清呢?不过即便能够得“分明语”。却也于事无补,伊人终归是永远地离开了自己,说再多的话又有什么用呢。曾经快乐的时光,在别离之后就成为了许多带刺的回忆,常常让词人忧愁得不能自已,当时愈是幸福,现在就愈发地痛苦。
然而因不能“分明语”那些“别时情”而苦恼的词人,却又写下了“判得最长宵,数尽厌厌雨”这样的句子。“判”通“拼”,“判得”就是拼得,也是心甘情愿的意思,一个满腹离愁的人,却会心甘情愿地去听一夜的雨声,这样的人,怕是已经出离了“愁”这个字之外。
王同维在《人间词话》中曾提到“愁”的三种境界:第一种是“为赋新词强说愁”,写这种词的多半是不更事的少年,受到少许委屈,便以为受到世间莫大的愁苦,终日悲悲戚戚,郁郁寡欢第二种则是“欲说还休”,至此重境界的人,大都亲历过大喜大悲。可是一旦有人问起,又往往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一而第i种便是“超然”的境界,人人此境,则虽悲极不能生乐,却也能生出一份坦然,一份对生命的原谅和认可,尔后方能超然于生命。
纳兰这一句.便已经符合了这第三种“超然”的境界,而这一种境界,必然是所愁之事长存于心,而经过了前两个阶段的折磨,最终达到了一种“超然”,而这种“超然”,却也必然是一种极大的悲哀。纳兰此处所用的倒提之笔,令人心头为之一痛。
通篇而看,在结构上也隐隐有着起承转合之意,《生查子》这个词牌毕竟是出于五律之中,然而纳兰这首并不明显。最后一句算是点睛之笔。从彩云飞逝而到空倚合欢树,又写到了夜阑难眠,独自昕雨。在结尾的时候纳兰并未用一些凄婉异常的文字来抒写自己的痛,而是要去“数尽厌厌雨”来消磨这样的寂寞的夜晚,可他究竟数的是雨,还是要去数那些点点滴滴的往事呢?想来该是后者多一些,词人最喜欢在结尾处带入自己伤痛的情怀,所谓“欲说还休,欲说还休,却道天凉好个秋”,尽管他不肯承认自己的悲伤,但人的悲伤是无法用言语来掩饰住的。
纳兰这首词,写尽了一份自己长久不变的思念,没有华丽的辞藻,只有他自己的一颗难以释怀的心。
参考资料:
纳兰性德(1655-1685),满洲人,字容若,号楞伽山人,清代最著名词人之一。其诗词“纳兰词”在清代以至整个中国词坛上都享有很高的声誉,在中国文学史上也占有光彩夺目的一席。他生活于满汉融合时期,其贵族家庭兴衰具有关联于王朝国事的典型性。虽侍从帝王,却向往经历平淡。特殊的生活环境背景,加之个人的超逸才华,使其诗词创作呈现出独特的个性和鲜明的艺术风格。流传至今的《木兰花令·拟古决绝词》——“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秋风悲画扇?等闲变却故人心,却道故人心易变。”富于意境,是其众多代表作之一。
恽材朽行秽,文质无所底,幸赖先人余业,得备宿卫。遭遇时变,以获爵位。终非其任,卒与祸会。足下哀其愚,蒙赐书教督以所不及,殷勤甚厚。然窃恨足下不深推其终始,而猥随俗之毁誉也。言鄙陋之愚心,若逆指而文过;默而息乎,恐违孔氏各言尔志之义。故敢略陈其愚,惟君子察焉。
恽家方隆盛时,乘朱轮者十人,位在列卿,爵为通侯,总领从官,与闻政事。曾不能以此时有所建明,以宣德化,又不能与群僚同心并力,陪辅朝庭之遗忘,已负窃位素餐之责久矣。怀禄贪势,不能自退,遂遭变故,横被口语,身幽北阙,妻子满狱。当此之时,自以夷灭不足以塞责,岂意得全首领,复奉先人之丘墓乎?伏惟圣主之恩不可胜量。君子游道,乐以忘忧;小人全躯,说以忘罪。窃自念过已大矣,行已亏矣,长为农夫以末世矣。是故身率妻子,戮力耕桑,灌园治产,以给公上,不意当复用此为讥议也。
夫人情所不能止者,圣人弗禁。故君父至尊亲,送其终也,有时而既。臣之得罪,已三年矣。田家作苦。岁时伏腊,烹羊炰羔,斗酒自劳。家本秦也,能为秦声。妇赵女也,雅善鼓瑟。奴婢歌者数人,酒后耳热,仰天抚缶而呼乌乌。其诗曰:“田彼南山,芜秽不治。种一顷豆,落而为萁。人生行乐耳,须富贵何时!”是日也,奋袖低昂,顿足起舞;诚滛荒无度,不知其不可也。恽幸有余禄,方籴贱贩贵,逐什一之利。此贾竖之事,污辱之处,恽亲行之。下流之人,众毁所归,不寒而栗。虽雅知恽者,犹随风而靡,尚何称誉之有?董生不云乎:“明明求仁义,常恐不能化民者,卿大夫之意也。明明求财利,常恐困乏者,庶人之事也。”故道不同,不相为谋,今子尚安得以卿大夫之制而责仆哉!
夫西河魏土,文侯所兴,有段干木、田子方之遗风,漂然皆有节概,知去就之分。顷者足下离旧土,临安定,安定山谷之间,昆戎旧壤,子弟贪鄙,岂习俗之移人哉?于今乃睹子之志矣!方当盛汉之隆,愿勉旃,毋多谈。
康熙五十一年三月,余在刑部狱,见死而由窦出者,日四三人。有洪洞令杜君者,作而言曰:“此疫作也。今天时顺正,死者尚稀,往岁多至日数十人。”余叩所以。杜君曰:“是疾易传染,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。而狱中为老监者四,监五室,禁卒居中央,牖其前以通明,屋极有窗以达气。旁四室则无之,而系囚常二百余。每薄暮下管键,矢溺皆闭其中,与饮食之气相薄,又隆冬,贫者席地而卧,春气动,鲜不疫矣。狱中成法,质明启钥,方夜中,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,无可旋避,此所以染者众也。又可怪者,大盗积贼,杀人重囚,气杰旺,染此者十不一二,或随有瘳,其骈死,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。”余曰:“京师有京兆狱,有五城御史司坊,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?”杜君曰:“迩年狱讼,情稍重,京兆、五城即不敢专决;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,皆归刑部;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、狱官、禁卒,皆利系者之多,少有连,必多方钩致。苟入狱,不问罪之有无,必械手足,置老监,俾困苦不可忍,然后导以取保,出居于外,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,而官与吏剖分焉。中家以上,皆竭资取保;其次‘求脱械居监外板屋,费亦数十金;惟极贫无依,则械系不稍宽,为标准以警其余。或同系,情罪重者,反出在外,而轻者、无罪者罹其毒。积忧愤,寝食违节,及病,又无医药,故往往至死。”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,同于往圣。每质狱词,必于死中求其生,而无辜者乃至此。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: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,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,别置一所以羁之,手足毋械。所全活可数计哉?或曰:“狱旧有室五,名曰现监,讼而未结正者居之。傥举旧典,可小补也。杜君曰:“上推恩,凡职官居板屋。今贫者转系老监,而大盗有居板屋者。此中可细诘哉!不若别置一所,为拔本塞源之道也。”余同系朱翁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,遘疫死,皆不应重罚。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,左右邻械系入老监,号呼达旦。余感焉,以杜君言泛讯之,众言同,于是乎书。
凡死刑狱上,行刑者先俟于门外,使其党入索财物,名曰“斯罗”。富者就其戚属,贫则面语之。其极刑,曰:“顺我,即先刺心;否则,四肢解尽,心犹不死。”其绞缢,曰:“顺我,始缢即气绝;否则,三缢加别械,然后得死。”唯大辟无可要,然犹质其首。用此,富者赂数十百金,贫亦罄衣装;绝无有者,则治之如所言。主缚者亦然,不如所欲,缚时即先折筋骨。每岁大决,勾者十四三,留者十六七,皆缚至西市待命。其伤于缚者,即幸留,病数月乃瘳,或竟成痼疾。余尝就老胥而问焉:“彼于刑者、缚者,非相仇也,期有得耳;果无有,终亦稍宽之,非仁术乎?”曰:“是立法以警其余,且惩后也;不如此,则人有幸心。”主梏扑者亦然。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:一人予三十金,骨微伤,病间月;一人倍之,伤肤,兼旬愈;一人六倍,即夕行步如平常。或叩之曰:“罪人有无不均,既各有得,何必更以多寡为差?”曰:“无差,谁为多与者?”孟子曰:“术不可不慎。”信夫!
部中老胥,家藏伪章,文书下行直省,多潜易之,增减要语,奉行者莫辨也。其上闻及移关诸部,犹未敢然。功令: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,止主谋一二人立决;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。狱词上,中有立决者,行刑人先俟于门外。命下,遂缚以出,不羁晷刻。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,法应立决,狱具矣,胥某谓曰:“予我千金,吾生若。”叩其术,曰:“是无难,别具本章,狱词无易,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,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。”其同事者曰:“是可欺死者,而不能欺主谳者,倘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矣。”胥某笑曰:“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,而主谳者亦各罢去。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,则吾辈终无死道也。”竟行之,案末二人立决。主者口呿舌挢,终不敢诘。余在狱,犹见某姓,狱中人群指曰:“是以某某易其首者。”胥某一夕暴卒,众皆以为冥谪云。
凡杀人,狱词无谋、故者,经秋审入矜疑,即免死。吏因以巧法。有郭四者,凡四杀人,复以矜疑减等,随遇赦。将出,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。或叩以往事,一一详述之,意色扬扬,若自矜诩。噫!渫恶吏忍于鬻狱,无责也;而道之不明,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,而不求其情,其枉民也亦甚矣哉!
奸民久于狱,与胥卒表里,颇有奇羡。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,每岁致数百金。康熙四十八年,以赦出。居数月,漠然无所事。其乡人有杀人者,因代承之。盖以律非故杀,必久系,终无死法也。五十一年,复援赦减等谪戍,叹曰:“吾不得复入此矣!”故例: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。时方冬停遣,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,至再三,不得所请,怅然而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