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至(718—772)字幼隣,唐代洛阳人,贾曾之子。生于唐玄宗开元六年,卒于唐代宗大历七年,年五十五岁。擢明经第,为军父尉。安禄山乱,从唐玄宗幸蜀,知制诰,历中书舍人。时肃宗即位于灵武,玄宗令至作传位册文。至德中,将军王去荣坐事当诛,肃宗惜去荣材,诏贷死。至切谏,谓坏法当诛。广德初,为礼部侍郎,封信都县伯。后封京兆尹,兼御史大夫。卒,谥文。至著有文集三十卷, 《唐才子传》有其传。
范宣子为政,诸侯之币重,郑人病之。
二月,郑伯如晋。子产寓书于子西,以告宣子,曰:“子为晋国,四邻诸侯,不闻令德而闻重币。侨也惑之。侨闻君子长国家者,非无贿之患,而无令名之难,夫诸侯之贿,聚于公室,则诸侯贰;若吾子赖之,则晋国贰。诸侯贰则晋国坏,晋国贰则子之家坏。何没没也?将焉用贿?
夫令名,德之舆也。德,国家之基也。有基无坏,无亦是务乎?有德则乐,乐则能久。诗云:‘乐只君子,邦家之基。’有令德也夫!‘上帝临女,无贰尔心。’有令名也夫!恕思以明德,则令名载而行之,是以远至迩安。毋宁使人谓子,子实生我,而谓子浚我以生乎?象有齿以焚其身,贿也。”
宣子说,乃轻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