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253)隆兴分宁人,寓居蕲州,字义夫。少为白鹿洞诸生,后投淮东制置使赵葵幕下,抗击蒙古,累立战功,擢工部郎官。理宗淳祐元年率兵援安丰,升淮东制置副使。进言愿以恢复全蜀为己任,寻授兵部侍郎、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重庆。于任上大更弊政,遴选官吏,筑馆招贤,整顿军纪,屯田耕稼;又筑钓鱼、青城等十余山城,聚兵积累,加强战备。在蜀十年,屡退蒙古入侵。宝祐元年,因朝廷猜疑,召赴临安,服毒自杀。
会于向,将执戎子驹支。范宣子亲数诸朝。曰:“来,姜戎氏。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,乃祖吾离被苫盖,蒙荆棘,以来归我先君。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,与女剖分而食之。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,盖言语漏泄,则职女之由。诘朝之事,尔无与焉!与,将执女。”
对曰:“昔秦人负恃其众,贪于土地,逐我诸戎。惠公蠲其大德,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,毋是翦弃。赐我南鄙之田,狐狸所居,豺狼所嗥。我诸戎除翦其荆棘,驱其狐狸豺狼,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,至于今不贰。昔文公与秦伐郑,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,于是乎有肴之师。晋御其上,戎亢其下,秦师不复,我诸戎实然。譬如捕鹿,晋人角之,诸戎掎之,与晋踣之,戎何以不免?自是以来,晋之百役,与我诸戎相继于时,以从执政,犹肴志也,岂敢离逷?今官之师旅,无乃实有所阙,以携诸侯,而罪我诸戎。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,贽币不通,言语不达,何恶之能为?不与于会,亦无瞢焉。”赋《青蝇》而退。
宣子辞焉,使即事于会,成恺悌也。